斯德歌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又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一词源于公元1973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发生的一件银行抢劫案件,歹徒Olsson与Olofsson绑架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因歹徒放弃而结束,然而所有的受害者在事后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事后,被绑架的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ristian竟然还爱上Olsson并与他订婚。
研究发现,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乃至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经验。以人质为例,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第一,受俘者必须真正感受到绑匪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其次,在遭挟持的过程中,被绑的人必须辨认出绑匪可能施与的一些小恩惠的举动。
再者,除了绑匪的看法之外,受俘者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俗称“洗脑”)
最后是,受俘者必须相信,逃离是不可能的事情。

生命的绝对控制,恐怖时刻笼罩,“选择”是不存在的,时不时的小恩小惠就能让人感激涕零。同时信息的绝对隔离,只能获得被遴选过的信息,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最终权利中心也就成了直理中心,被统治者为统治者反而歌功颂德,无数忠臣烈士,自由对他们是没有概念的,有的,只是对一个能够轻易就取走你生命的统治者不但让你存活与世还给了你衣服和食物的感激与效忠。。。

四要素缺一不可的证明:
秦朝与清朝的不同之处。
1,统治阶级对于平民的生杀大权都是一样的绝对,两者都满足第一条。
2,秦始皇除了暴政,却不懂得给予民众小恩小惠;而满清在大兴文字狱,大肆屠杀之余还能关注点民生,能够安抚汉人,经济还有所发展。秦第二条不成立,清成立。
3,秦焚书坑儒,清大兴文字狱。都满足第三条。
4,古代不是现代,说移民就移民,秦朝满足对民众身体的控制;清代海运已经发达了,却闭关锁国,同样有了一定程序的控制,二者都满足第四条。

结果:秦始皇昙花一现,清朝延续了几百年。想知道这个几百年到底在现实中是个什么概念,就想想49年建国到现在才不到60年。可见清朝人民已经普遍成为斯德哥尔德症侯群。那些皇阿玛,贝勒爷,格格,万岁钦笔不再是耻辱和压迫,不再是杀戮和镇压,反而是一个个和谒可亲的对象。

所以要想预防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可以从打破以上任何一个要素入手:
1,使自己生命不受“绑匪”威胁。
2,清醒认知“绑匪”延续你生命并给你恩惠的真实目的。
3,通过多方获得尽可能的信息,不要只从“绑匪”口中获得“官方信息”
4,有逃离的可能性。有希望在,“绝望”这个条件自然也失效。

这是一个斗争,“绑匪”与“人质”间争夺控制权,争取四个要素的斗争
1,既然是“绑匪”,那拥有对你生命的控制权是很容易的事,不然也成不了“绑匪”。放弃这一点上斗争的考虑。
2,在“人质”很多的情况下,你并不能成为“绑匪”只能让你活下来,不然没有谈判资本的那唯一一个,所以你自然会对“绑匪”保留了你的生命甚至还有小恩小惠而感到感激,至少是庆幸。所以这一方面上的斗争可行性不高。
3,对于信息封锁,这是跟“绑匪”比智商,要突破信息封锁,理论上是这四点里面最可行的。比如《越狱》(Prison Break)里面的Micheal和Sarah通过各种方式交换信息,而敌对方却没有丝毫察觉。。。在网络时代,网络的信息自由和共享使得很多统治者惧之如虎,甚至有伊拉克扬言要断掉全国互联网,正是这一点的极端体现。
4,逃离不是不可能的事,哪怕不可能,也要做这个努力。要相信,哪怕肖申克最后越狱失败了,他在那十年内,也不会成为斯德哥尔摩症侯群。。。因为他一直在为逃离做着努力。

可是说了这么多,我又开始反思了,为什么要预防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呢?当你爱上了“绑匪”,这世界不突然又变得美好了吗?这是“绑匪”给的最大的诱惑,多少人能抵挡得住呢?“难得糊涂”才是历经千年对绵绵不绝的“绑架”体制的最佳保护心态和处世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