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反动势力
这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很容易想起07年后广电对芒果台超女节目的反制政策(当然他们不会承认是反制的):
- 改名;
- 不允许黄金时段播出;
- 总赛期不能过长;
- 不允许直播海选;
- 现场不允许煽情;
- 镜头不允许对着流泪的观众或选手或亲属...
- ...
记不清了.总之,一脸的羡慕嫉妒恨后面的行政逻辑是:我不想也没有能力创新,但我有扼杀创新的能力.我可以逐帧分析你们如此流行的原因,再出台一系列反制措施.
这次轮到支付平台了.银行系在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交易流程,疏通金融壁垒,降低理财门槛,尽可能为用户谋最大的福利方面,能力为零,但是,他们可以反其道行之,让你不再便利,不再廉价.让你用起来跟装几十个网银开几十个证书一样繁琐甚至更繁琐.
可是历史已经证明了,如果你还不愿意撕破脸皮直接说对方违法,这种阴阳怪气的攻击,除了证明自己鸡贼的小肚鸡肠,哪里取得过最终的胜利.创新的意思就是没有准则,事后的针对性反制永远只能反制当下,却反制不了想象力,创新力.
不过,在当下,这股创新反动势力确实是能更优质地生活的头号敌人.